2014年广东广州市南沙区第三次公开招聘机关雇员公告(2)
面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需携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
如果个别岗位需加考专业技能测试的,专业技能测试安排在面试当天进行,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参加专业测试。以加考成绩与面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
面试及加考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出现面试成绩同分的,则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别排名先后顺序,则加考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总成绩达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在面试合格(有加考专业测试的岗位以总成绩计算)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20-39096653、39096651。
本公告由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广州市南沙区第三次机关雇员招聘岗位表
广州市南沙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
附表:2014年第三次广州市南沙区机关雇员招聘岗位表.xls
2014年10月14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