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雅安市汉源县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3)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报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见招聘职位表,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辞职或考调、借调、调动等。
本次招聘工作以人社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审批(备案)手续为结束,此后不再递补人员。
(八)待遇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有关工资、绩效政策确定受聘人员待遇。符合享受汉源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基金条件的受聘人员可享受汉源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待遇。即新招聘的具有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人才津贴2000元,期限三年,安家补助5万元。
安置费以合同形式约定,分五年发放,试用期满每年考核合格后最高发放总金额的20%,工作未满一年或当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四、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5-4223057 联系人:邱翠玉、李超
监督电话:中共汉源县纪委监察局:0835-4222516
附件:1、汉源县2014年下半年考核招聘高学历和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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