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日照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招聘专业教师公告(2)
3.成绩计算。笔试按40%、技能考核与面试按60%计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果同一岗位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按技能考核与面试成绩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11月6日,上午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下午组织体检并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进行资格复核。
11月10日,对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进行考核。
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按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本简章由日照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8771906
日照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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