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陕西咸阳杨陵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告(2)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说课答辩(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杨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lqzfw.gov.cn/,以下简称“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不设其它形式报名。
预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3日-10月29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0月24日-10月30日。
现场确认地点:杨陵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杨陵区常乐路中段18号)。
应聘人员在区政府网站下载《杨陵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填写后将报名表于2014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18:00期间,发至本次公开招聘专用邮箱(yljszp@126.com)。
10月24日-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现场确认地点统一打印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现场缴纳考试费,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收取公共科目笔试费5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考试费,报名结束后持相关证明到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进行申报,经核实后退费。
应聘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的比例,未达到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考试费予以退还。
经资格审查合格且按规定缴纳了考试费的人员,须按区政府网站公布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说课答辩(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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