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省桐柏县公开招聘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公告(2)
2、复试。复试聘请异地评委。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和上镜效果等,成绩为100分,内容为:
(1)上镜播音(60分)。播音稿为指定播音稿(内容800字左右);
(2)指定题材虚拟节目主持(4分钟左右,30分);
(3)才艺展示(3分钟左右,10分)。根据自身特长演唱、小品、朗诵等均可。评委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表现,现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应聘者面试的最后得分,并现场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复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若遇最后一名复试分数相同时,一并进入下一程序)。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标准进行。
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政审、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通过初试、复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县全供事业编制,享受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应在单位至少服务5年方可流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初试、复试、体检和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桐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招聘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
为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县纪检、监察等部门派出专门人员监督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确保整个招聘过程公开、公正。
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严把面试关、体检关、政审关,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跑风漏气、泄露机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集体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7-68210939
桐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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