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洛阳市城市区社区协勤空额补录招聘4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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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我市城市区社区网格化管理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政策标准共招聘社区协勤人员587人,由于工作调动等客观因素协勤人员流失,网格目前出现40个空缺岗位。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4年第二批洛阳市城市区社区协勤空额补录招聘工作。现发布如下招聘简章:
一、补录招聘计划
2014年第二批空额补录共招聘洛阳市城市区社区协勤40人,其中:男性30人,女性10人。
二、补录人员条件
报考社区协勤人员,除符合补录招聘所规定的学历等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自愿从事社区相关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分配;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0日后至1996年10月20日前出生);
(六)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补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及被原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4、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补录程序和方法步骤: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补录人员名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5日至10月26日(每日9:00-11:30;13:00-16:30)
2、报名地点:洛阳市人才市场大楼北侧附楼一楼(黄河南路1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资格审查
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资格初审表(两份)、一寸照片五张(一律为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彩照,两张粘贴在资格初审表上,三张用于制作准考证)
5、缴费: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60元。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并按规定交纳考务费的人员,可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10月29日至10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
领取地点:黄河路洛阳市人才市场大楼北侧附楼一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类,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项内容。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50%。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培训班。
2、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规定内容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适时在洛阳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发布。
4、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5、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7、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将在洛阳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进行公示。
8、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聘用。
(三)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计划补录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由补录领导小组确定专业体检机构按照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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