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济南济阳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7名公告(2)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临床医学岗位,即核减的县直招聘计划调整到县直临床医学岗位、核减的乡镇招聘计划或乡镇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乡镇临床医学岗位。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及调整情况,在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yhrss.gov.cn)公告。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不按要求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资格。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交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现场交笔试考务费40元。
考生于2014年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持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单据到济阳县人社局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取笔试准考证后,对最终应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逾期不按要求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资格。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时间:2014年11月8日,上午9:00—11:00。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3、内容:基础医学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10人以下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最低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从事报考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场内设监督席,对面试过程、评分过程进行监督。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造成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个别岗位面试现场实际应试人员低于1:2比例,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则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体检、考核、选岗范围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选岗范围人员。如拟进入体检、考核、选岗范围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对成绩依然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在考核、体检、选岗阶段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办法,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对其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审查。
六、选岗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选岗。考生不能在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应聘。
(一)选岗
具体招聘岗位选岗前予以公示。选岗人员按照所报岗位类别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对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聘用
报考人员岗位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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