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宁波江北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超过用人单位规定的报到期限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递补规定
1、自面试人员名单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入面试人员书面提出放弃面试资格的,所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2、因体检、考核对象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区人力社保部门决定。
四、其他
1、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7668183。本次招聘录用工作监督机构:中共江北区纪委,电话87668154。
2、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本简章由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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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江北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31cc00e3843b8effcdac4dada130ac58.zip (7.81 KB) |
2.江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b75f1461c91dc513cd904a09c151c23e.zip (3.76 KB) |
3.工作经历证明(样式).doc
3c370a0ffd1973db87bb486bab35ed15.zip (2.72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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