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丽水庆元县财政局财务总监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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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丽水庆元县财政局财务总监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庆元县财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财务总监(非正式工作人员),其中财务总监职位(1)3名,财务总监职位(2)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地域范围
浙江省户籍;福建省的南平市、宁德市户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身体健康,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具体对象和条件
(一)财务总监职位(1)
1.有较全面的财务、会计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熟悉政府性投资项目和企业管理,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通过考试取得会计、审计中级及以上职称(含通过2014年会计、审计中级及以上职称考试的),并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或财务会计相关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在会计中介机构从事业务工作的可放宽到3年及以上)。
3.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
(二)财务总监职位(2)
1.有较全面的工程造价、工程预决算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熟悉政府性投资项目和企业管理,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 具有造价员以上执业资格,并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或工程管理相关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或具有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建筑学、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工程监理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或工程管理相关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
3.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
四、受聘人员待遇和聘期
受聘财务总监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助理职称(含未取得助理职称具有造价员执业资格的人员)为4.0万元,中级职称为4.5万元,高级职称为 5.0万元;奖励年薪按县委、县政府对县财政局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并与财务总监工作情况挂钩计发;按国家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聘期三年一签(含试用期半年)。聘期满后单位可根据考核情况选择连续聘用,并按服务年限计发相应服务年薪。
五、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7日(周五)
2.报名地点: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工作经历证明(入围考察后将进行核实)。下载并填写好《庆元县财政局招聘财务总监报名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意见。
4.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1月12日(周三)
2.笔试时间:2014年11月16日(周日),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1)财务总监职位1《财务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2)财务总监职位2《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写作》。
4.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按招考职位计划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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