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重庆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015年应届毕业生16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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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重庆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015年应届毕业生160名公告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文件精神,经区编委会议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招聘原则
本次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15年应届全日制二本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16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015年教师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西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应届师范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其中重庆幼专、中职学校特殊专业和农村非市级重点高完中可适量招聘全日制二本及以上本科生(不含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上述对象符合下列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仪态端庄,语言流畅,思维敏捷,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强。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五)2015年7月31日以前须按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放宽到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的研究生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必须于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七)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
(一)凡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学科的需求,以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或证明)认定的学科与应聘岗位对口。每位人员只能选择《信息表》中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应聘。
(二)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8日(星期二)上午9:00—下午4:00。
(三)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重庆市北碚区)。
(四)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及复印件。
2、本人自荐书1份(含学校推荐书、在校学习学科成绩表或证明书、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3、1寸免冠照片2张。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供查验)。
5、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确定为拟聘人员后收取)。
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报名人员的在校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及初步面试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分学科确定进入参加直接考核和考试考核的人员名单,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办、区教委及用人单位组成招聘工作组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直接考核和考试考核两种方式进行。
1、直接考核:对符合2015届硕士研究生、免费师范生以及重庆幼专的工艺美术和工艺设计专业的考生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考核在区招聘工作组的领导下,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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