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崂山区总工会招聘职工服务中心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
五、公示、聘用及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工作岗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后由崂山区总工会负责日常管理、使用、考核。
(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为企业性质用工)。
(三)工资待遇:2014年聘任人员工资为2000元/月(不含五项保险和个人应缴部分)。
六、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考试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考场,迟到不得入场。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4.信息发布:有关招聘信息将在崂山电视台、崂山区政务网(www.laoshan.gov.cn)发布。
5.报名及咨询电话:88829733。
附件:青岛市崂山区总工会公开招聘职工服务中心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青岛海达贤泽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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