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浙江宁波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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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浙江宁波江北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数量1、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数量见下表
序号 |
主管 部门 |
单位 名称 |
岗位名称 | 招聘数量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户籍 | 年龄 | 工作经历 | 其他 | |
1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 速录员 | 2 | 法学类 | 本科 | 宁波大市范围常住户口 | 35周岁及以下 | 无 | 初级速录师以上资格证书或初级速录师资格考试合格者 |
(1)“工作经历”计算到2014年10月,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定书。
(3)户籍要求以2014年10月31日的所在地为准。
(4)报考条件中要求的“28周岁以下、32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分别指1986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1982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1979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1974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考生按招聘简章所要求的专业报考,不一致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近专业,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区人力社保局确定。
(6)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要为国家所承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截止到2014年10月31日。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尚未毕业的学生不能报考。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时间:2014年10月31日、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宁波经贸人才市场(江北区槐树路88号)
报名办法:请先从宁波经贸人才网(www.nbjmrc.com)上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到规定地点报名。
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计划招聘指标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经初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2、笔试
报考人员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定于11月1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11月12日,请登录“宁波经贸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
笔试范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岗位,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的施工管理和造价管理岗位,区房产管理处的工程管理和房屋安全综合执法1 岗位,区安置房建设管理中心的工程管理岗位,庄桥街道房地产管理所的危房管理岗位,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的工程管理岗位,为建筑工程专业知识;庄桥火车站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的会计岗位,区妇保院的会计岗位,为会计专业知识;其他岗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其中:
3、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成绩在宁波经贸人才网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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