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新疆兵团十师北屯市招聘49名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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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新疆兵团十师北屯市公开招聘49名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十师北屯市卫生单位工作实际,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卫生人员。一、招聘原则、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招聘范围:面向全疆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性别、学历等条件需要符合相关职位要求。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5.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年满35周岁及以下”指1978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年满3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他以此类推;
6.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学历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被取消资格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同等条件下,具有护士执业证等资格证的,总成绩加5分;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乡村医师证的,总成绩加3分。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2014年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由十师北屯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七个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日—10日(北京时间)。
2.报名方法:
考生可登陆“北屯在线”网,在网上下载《2014年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表格,到十师北屯市卫生局(地点:北屯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五楼会议室)现场报名。外地考生可通过传真的形式报名。联系电话:0906-3370303,传真:0906-3370303。
3.资格初审和缴费
报考人员于2014年11月12日—13日(10:30—18:30)到十师北屯市卫生局进行资格初审和缴费。考生须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所有资料均附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和报名、笔试费用。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逾期不进行资格初审的取消报名资格。
外地考生可在领取准考证时携带相关证件到十师北屯市卫生局进行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按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40元。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或师、团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可减免笔试费用。
4.准考证领取。参加笔试人员于2014年11月19日—20日(10:30—18:30)前往十师北屯市卫生局领取。
5.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取消招录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4日10:00—16:00该报其他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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