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第一批)(5)
3.在应聘测试过程中作弊的;
4.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二)应聘毕业生需对个人信息和上传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在毕业生初步筛选及入职审核时,如发现个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填写虚假信息、上传材料不全、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公司应聘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应聘登记表(由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下载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妥善保管个人信息,防止信息被他人冒用。为保证及时收到考试相关信息、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如应聘毕业生手机号码变更,请及时登录国网招聘平台予以更新。
(五)“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网站为公司发布招聘高校毕业生相关信息的唯一官方网站,请应聘毕业生及时在本网站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六)公司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任何针对公司招聘笔试和面试的辅导班、教材、复习资料,均与公司无关。
(七)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毕业生提高警惕,防止受骗,发现冒用公司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应聘毕业生因虚假招聘造成的损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 联系方式
(一)国家电网公司招聘平台系统操作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电话:400-616-9595
技术支持邮箱:rlzyb@sgcc.com.cn
(二)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招聘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1-87933492
咨询时间:上午11:00~12:00,下午16:30~17:30
电子邮箱:hbpchr@he.sgcc.com.cn
十一、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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