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3000人)
2014年河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3000人)
一、选聘数量
2014年,全省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3000名:其中,石家庄市300名,承德市158名,张家口市240名,秦皇岛市139名,唐山市286名,廊坊市200名,保定市390名,沧州市370名,衡水市200名,邢台市328名,邯郸市324名,定州市50名,辛集市15名。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4年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201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选聘。
三、选聘条件
(一)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选聘条件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4年3月);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也可以参加选聘。
(3)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88年3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5年3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5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5)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生的选聘条件
(1)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从河北省应征入伍,且入伍前已被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学、复学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生应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4年3月)。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也可以参加选聘。
(4)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5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6)在校学习或工作(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