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3000人)(3)
(2)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
符合条件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在3月份报名参加选调生考试时,不得在《网上报名表》中选择兼报大学生村官岗位。6月23日—6月27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河北省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不参加统一笔试,直接进入各市的资格审查程序。
报名和相关表格下载网站均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既报考选调生又报考大学生村官的,不加收报名费。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不发放复习资料。
2、笔试
笔试时间:4月13日上午。与选调生考试时间一致。
笔试内容:与选调生考试内容一致,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100分。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在校大学生退役复学应届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笔试考点:以市为单位设考点,单独报考定州市、辛集市大学生村官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区进行笔试。具体考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资格审查(7月2日—7月30日)
7月2日—7月9日,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携带《河北省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加盖印章)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报考市进行资格审查。其他进入资格审查程序的考生名单,于7月10日以后,由各市委组织部公布。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办法:各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以市为单位,按照分配名额优先审查录用应届硕士以上研究生和“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不含本科三批)。在此基础上,其余名额按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各市按男、女分别占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确定审查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农村急需的涉农专业毕业生,优先选聘回原籍县任职的毕业生,优先选聘担任过学生干部的毕业生。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样式见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要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退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出现审查不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各地审查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暂时不能送达档案的考生,可先进入体检程序。报考大学生村官岗位的考生离校后,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与所报考市的市委组织部联系(各市委组织部联系方式见附件2),并提供新的联系通讯方式。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立即取消选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