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苏州吴江区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2)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考官由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司法部门、计生部门、用人单位、社会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如出现空缺岗位的,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安排岗位调剂。经过调剂后不愿意上岗的,须填写书面放弃岗位说明,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四)体检和考察
确定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可进行人员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统一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szhrs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六)岗前培训和录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由各镇(区)、各有关单位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安排上岗。
四、政策待遇
1.各镇(区)结合各自情况,参照同类岗位给予聘用人员薪资待遇及考核奖励。
2.被录用的人员,由基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有执业或技术资格准入要求的,可延长至一年)。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在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五、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吴江区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职位简介表.doc;
附件2:吴江区2014年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doc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局
苏州市吴江区民政局
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局
苏州市吴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O一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