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金华广播电视总台招聘13人公告(2)
六、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面试。其中广播和电视新闻采编、广电技术、财务管理岗位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入总成绩;广播和电视播音主持岗位笔试占20%、播音主持业务占50%、面试占30%计入总成绩;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岗位业务能力考核方案见附件二。
1.笔试范围:所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应用写作、时事政治。
2.笔试: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 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岗位业务能力考核成绩低于75分(百分制)者,不予进入面试。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特殊专业岗位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者,不予录取。
5.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成绩等均在金华网发布,请注意及时查询。
七、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金华网”和金华广播电视总台公示七天,无举报并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发给聘用通知书。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八、聘用及待遇
1.非应届毕业应聘人员接聘用通知后,持高校毕业证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金华广播电视总台人力资源中心报到;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到总台人力资源中心签订就业协议,协议签定后随即办理在本台实习手续(实习期间由本台发放生活津贴),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再签总台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首签三年(其中试聘期6个月)。
2.试聘期满后,基本工资(含津补贴)参照浙江省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绩效奖励等按金华广播电视总台相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首签三年期满,经总台相关考核晋升管理办法考评合格者,择优办理事业身份入编手续并签定事业身份人员《聘用合同》,工资和绩效奖励按总台事业在编在岗人员标准执行。
点击下载>>>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