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16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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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16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2014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不限户籍,其他学历应聘人员须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2014年11月11日前具有);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11月11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 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以及在我市入伍的聊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单位初审
报名与单位初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2014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1日 9:00至11月15日16:00
初审时间:2014年11月11日11:00至11月16日12:00
查询时间:2014年11月11日11:00至11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11月11日11:00至11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聊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lcks.com.cn/)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四)网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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