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哈密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31人)(3)
(4)户籍迁出还未在哈密地区落户的哈密地区生源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供迁出证明材料原件或高中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 资格审查部门
(1)地直招聘单位负责本单位岗位的资格审查。
(2)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县市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
(四)面试
1.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在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下,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各县(市)、地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2.哈密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文员岗位:
管理岗位: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以上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能测评(仅限报考网格化巡逻防控办公室岗位和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文员岗位)
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测评项目任一项不达标的,均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1.哈密地区网格化巡逻防控办公室岗位体能测评由地区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如下:
项目 | 标 准 | |
男性 | 女性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4″1 |
1000米跑(男性) | ≤4′40″ | ≤4′35″ |
800米跑(女性) | ||
纵跳摸高 | ≥250厘米 | ≥215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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