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缴费确认须知(广东)
2014-11-01 20:40 | 广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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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考生坐错考场的处理
1.考试前期,考生主动提出走错了考场,经主考同意继续考试的,应作记录,不作违纪处理。
2.考试期间,由监考人员发现坐错考场,继续原地参加考试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3.阅卷期间发现考生坐错考场,经查属于替考的,按替考记录;不属于替考且没有书面说明的,按坐错考场记录。
(三)关于雷同试卷甄别结果的认定
1.属雷同试卷“同考场打小抄”的,按《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认定。
2.属雷同试卷“跨考场两两作弊”的,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串通作弊”认定。
3.属雷同试卷“集团作弊”的,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有组织作弊”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