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中共珠海市委统战部选聘群众团体领导公告(2)
(三)考察和体检
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如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并视情况进行补录。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统战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的;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4.考察、体检不合格的;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考生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而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在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替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统战部机关党委纪委全程监督。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22324。
附件:中共珠海市委统战部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
中共珠海市委统战部
2014年10月27日
附件:附件1:台联会公开选聘报名表.doc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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