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80人(3)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229号1507室)
联系电话:021-28955252、021-28955257
传 真:021-28955254
邮 编:200051
接收方式和程序
1、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个人简历资料投寄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上旬,审查结果将逐级报公安部审定,总队采用短信平台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同时毕业生本人也可于2014年12月20日后来电咨询资格审查情况。
3、知识能力统一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将参加2015年2月由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4、考核。在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的同时,参加我总队组织的面试、身体检查、体能测试和心理素质检测。其中体能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 20个以上为合格)、单杠引体向上(男生,5个以上为合格)。
5、政治审查。针对上述各项考试考核合格者,我总队将对其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家庭成员的主要情况进行政治审查。
6、签订协议。政审合格者,根据考试考核成绩、按照接收计划择优确定拟接收对象,并草签接收协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