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招聘重庆籍免费师范生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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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公开招聘重庆籍免费师范生40名
重庆市长寿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2015年重庆籍免费师范毕业生为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选拔优秀人才,提高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公开招聘2015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重庆籍免费师范毕业生为重庆市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0名,具体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等详见《重庆市长寿区公开招聘2015年免费师范毕业生岗位及人数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依据各学校各学科招聘人数确定聘用人员。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5年应届本科免费师范毕业生;
6.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相同或者相近;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种类;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下列基本条件:
(1)普通话等级:语文岗位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专业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2)毕业生就业报到时,必须持以上等级证书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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