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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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招聘24人公告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2014年烟台市福山区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须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按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对待。
(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当场缴费,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5日—11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市场(福山区福海路152号,原劳动局大楼一楼大厅内)。
(二)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烟台市福山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下载并填写,网址:http://www.fsrc.gov.cn)、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出生日期的户籍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集体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
3、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
4、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考务费。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其它事项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招聘岗位取消核减情况以及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半岛制造业人才网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招考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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