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江西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404人公告(3)
(2)资格审查内容。面试入闱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其他学历需认证的,需提供相关学历认证材料)、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以及《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用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及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4. 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闱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即第一批入闱面试和调剂入闱面试以外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其中:参加了调剂但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具备在初报岗位和调剂岗位中按序递补一次的资格。如考生同时成功递补入闱初报岗位和调剂岗位面试资格,可选择其中一个岗位面试。未参加调剂的未入闱面试考生,只具备在初报岗位中按序递补一次的资格)。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
5. 面试工作。统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方式另行通告。
6.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前第2款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第(4)点中等额入闱面试人员、第4款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中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四)总成绩计算
1.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
2.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核
1.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岗位表中有说明的除外)。
2.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告》中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 考核由市、县(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 面试结束后,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市、县(区)人社局办理工资、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享受正式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建立规范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指导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要切实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和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构成回避要求的工作人员必须实行回避。要重点加强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监督,防止违规操作,杜绝徇私舞弊。对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94-8222130、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县(区)政策咨询电话: 临川区:0794-8423680;
南城县:0794-7222236; 黎川县:0794-7566653;
南丰县:0794-3226133; 崇仁县:0794-6332426;
乐安县:0794-6668355; 宜黄县:0794-7610557;
资溪县:0794-5792329; 广昌县:0794-3617710;
东乡县:0794-7097961。
以上电话,请在上班时间内拨打(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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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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