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宁波市公路管理局招聘4人公告(3)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公路管理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574-87925681,87921865,冯老师 陈老师;
招聘监督电话:0754-8739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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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doc
宁波市公路管理局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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