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省汉中市从医从教从农考试11月15日进行笔试(3)
八、应聘人员答卷时,一律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作答的无效。
九、应聘人员按要求填涂答题卡, 答题卡上的信息点必须用2B铅笔涂黑(特别强调:答题卡不可折叠)。
十、在考场内必须保持考场肃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其他答题材料。
十一、考试结束铃响,应聘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验收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应聘人员不得将试卷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二、应聘人员必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十三、除主考、监考及巡视、巡考、监察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期间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一、笔试期间,凡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均属违纪行为。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不在规定位置或在试卷非密封区域填写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规定的答题用笔和纸张作答的,未在试卷规定位置上答题的,或者未用现代汉语作答的(试卷中特别指明的除外);
(五)故意损毁试卷,或者将试卷及其他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六)在答卷上做特殊标记的;
(七)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作蔽或协助他人作蔽的;
(八)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在考场及禁止的范围内,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
(十)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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