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省汉中市从医从教从农考试11月15日进行笔试(4)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汉中市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二)持假证件参加考试,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三)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等规定以外工具的;
(四)互相交换试卷、草稿纸等的;
(五)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该场考试未结束前,出卖试卷答案的;
(六)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七)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四、对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当场处理的,由两名以上考试工作人员予以记录,签字并存档。
五、应聘人员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辱骂监考人员或其他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触犯国家法律,移交司法、公安部门处理。
附件下载:
2014年汉中市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招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及考场编排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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