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招聘3人公告(2)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得分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招聘程序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安排在11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坚持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审查把关,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招聘单位成立由人事、纪检监察和工会等相关部门代表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党委指导下,全权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根据招聘工作的进展及时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该院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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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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