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沙坪坝区事业单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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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市沙坪坝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发展,改善卫生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具体见附件)。
三、 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卫生事业,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具备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7日);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6.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专业知识综合测评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统一组织开展。
1.报名方式:采取到指定高校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泸州医学院、川北医学院、遵义医学院。
3.报名时间:预计在11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将根据招聘工作进度将在沙坪坝区"红岩人事人才网"和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和专业知识综合测评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的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1.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按照《简章》规定条件,审查了解应聘学生的基本情况、学业成绩、在校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社会实践、个人获奖情况及仪表仪态等,合格者进入专业知识综合测评环节。
2.专业知识综合测评
专业知识综合测评采取现场专业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总分值为100分。
考核总成绩=专业知识综合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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