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德州市德城区广川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
(四)面试
1、笔试和微机操作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遇成绩相同,则优先确定笔试成绩高者),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经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另行通过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职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政审。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招聘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可以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问题。对查实不适合招聘的,按照程序进行调整。
三、聘用办法
对政审体检合格者,由街道组织办按社区工作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社区工作人员。
四、相关要求
街道纪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录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
广川街道组织科 0534-5019019 18866060181
广川街道社区科 0534-5019029
监督电话:
广川街道纪委 0534-5019034
本简章由广川街道组织科负责解释。
广川街道组织科
二○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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