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临邑县高层次和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教师岗6人(3)
考察小组至少由2人组成,以实地考察为主,包括座谈了解、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辅之以电话、信函了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考察其与招聘单位的回避情况。
考察后要出具考察鉴定报告,分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写出考察报告,签署意见,报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聘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考生因提供虚假报名材料、证件骗取考试资格,提供虚假档案材料骗取录用资格的以及捏造事实、诬陷举报等扰乱招聘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记入全市诚信档案库,五年内不得应聘德州市范围的事业单位。
考生在考试环节有作弊行为的,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病史、徇私舞弊及请他人顶替、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计入全市诚信档案库,三年内不得应聘德州市范围的事业单位。
考生在非递补环节,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资格的,将被记入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档案库,两年内不得应聘德州市范围的事业单位。
九、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报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手续,并在两个月内提供个人档案交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未在期限内提供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山东省德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单位应及时将合同签订情况备案。聘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十、其他事宜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招聘工作由临邑县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8106117(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34-4232034(临邑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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