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遵义市城乡规划展览馆招聘3人公告(4)
九、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人社局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招考简章》由遵义市城乡规划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裁决。
咨询电话:0852—8250595、8229835(市城乡规划局)
监督电话:0852--8981620(市纪委第四纪工委)
0852—8662655(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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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遵义市城乡规划展览馆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职位表
遵义市城乡规划展览馆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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