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广东珠海市技师学院招聘12名专业教师公告(2)
(二)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包括“问题答辩、教学试讲和实际操作”三项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其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60分)=问题答辩×40%+教学试讲×30%+实际操作×3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面试总成绩,按面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和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和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选,于面试结束后二日内在“两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统一组织,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两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被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808386、2128271;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205、2128878;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用人单位不作任何补偿。
(四)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附件1:市技师学院招聘短缺专业教师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关于印发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八个配套暂行办法的通知.zip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0日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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