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秦皇岛卢龙县招聘文化艺术人才招聘公告(3)
四、有关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指标时,将适当调整该岗位招聘指标(调整后指标另行通知)。
3、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拟聘用人员中2015年毕业生待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其余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5、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3)在招聘过程中干扰工作秩序,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具有其它应取消应聘资格的行为。
五、组织实施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成立卢龙县公开招聘文化艺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卢龙县文广新局,负责 2014年文艺人才招聘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卢龙县监察局对整个招聘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并负责对招聘工作中申诉、举报和控告的受理,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涉及毕业生本人违纪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卢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卢龙县文广新局负责解释。详情请登录: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info.lulong.gov.cn咨询电话:0335—7206721。
二○一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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