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海警局北海分局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35人(2)
5、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会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云岭路27号621室;联系电话:0532—58750558/58750529 ;邮编:266061
【其他说明】
●接收程序
接收对象必须通过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和考核。其内容及程序是:
1、个人报名。
截止2014年11月30日,符合招收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登录中国海警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信息网(http://www.chinahjzs.net/),在报名时限内进入报名系统填写、制作并打印《诚信保证书》,并附本人近照(1寸免冠正面照片5 张,背面用铅笔注明院校、姓名)及个人自荐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成绩表、学籍证明、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寄至中国海警局北海分局政治部,亦可由毕业生本人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中国海警局北海分局政治部。
同时,将适时派出人员到符合接收条件院校或部队急需专业生源所在院校,组织现场动员、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
根据个人报名材料,对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性别比例、地区分布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和合理筛选。2014年12月2日前完成,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告知,自荐材料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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