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海警总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45人(5)
(3)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4)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5)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岗前培训淘汰。部队有关单位对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3、在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无特殊理由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由接收单位按规定收回培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后,经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英华路81-1号广西海警总队213室
联系电话:0771-2706232(陈警官)
邮编:53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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