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苍南县人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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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苍南县人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通告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县,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
(一) 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特级教师、博士研究生、具有建筑类一级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等;
正高职称、副高并具有建筑类一级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年龄在
50周岁以下,特级教师、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卫生系统引进副高及以上人才还需具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或三级以上专科医院满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在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工作并担任临床岗位科室主任的副高职称及以上人才,在规定年龄可放宽两年。
(二)待遇
1.正高职称、特级教师等人才
①住房政策:由县政府提供120平米左右(面积误差+5%,超出或不足的部分按市场价格补差,误差范围内不予补差)人才公寓供其居住。在苍南工作连续服务满10年,经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考核,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房产无偿转让给个人。暂时未提供人才公寓的,政府给予住房补助每年3.5万元。
②生活津贴:每年1.5万元,在县内累计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
③安家补助政策:由县政府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30万元。
2.副高职称、博士研究生等人才
①住房政策:由县政府提供90平米左右(面积误差+5%,超出或不足的部分按市场价格补差,误差范围内不予补差)人才公寓供其居住。在苍南工作连续服务满10年,经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考核,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房产无偿转让给个人。暂时未提供人才公寓的,政府给予住房补助每年3万元。
如夫妻双方均为副高职称的,住房政策享受120平方米左右(面积误差+5%,超出或不足的部分按市场价格补差,误差范围内不予补差)人才公寓供其居住。暂时未提供人才公寓的,政府给予住房补贴每年3万元。
②生活津贴:每年1.2万元,在县内累计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
③安家补助政策:由县政府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0万元。
3.引进副高及以上人才,并具有建筑类一级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苍连续服务满3年,经考核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 一次性给予15万元引进人才奖励。
4.精英人才薪酬:对引进或柔性引进有知名度的精英人才(海外人才、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按完成工作业绩,薪资标准可以实行一人一议。
二、引进紧缺专业中级职称、紧缺专业研究生等人才
(一)条件
本县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本县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
(二)待遇
在我县连续工作满五年,经县委人才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考核,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可享受县财政给予一次性住房补助费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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