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河北中共衡水市纪委衡水市监察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5、体检。根据面试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人员名单在“衡水纪检”官方网站上公布。
6、考察。体检结束后,通过实地考察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应回避的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
7、确定人选。经考察合格后,按程序研究确定拟选调(招聘)人选,并在“衡水纪检”官方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或聘用的,先行办理借调手续,试用3个月后,能够胜任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的退回原单位。
五、相关事项
为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部分县(市、区)纪委机关同步开展人员选调工作。选调范围为所在县(市、区)内。选调岗位、资格条件、选调程序及报名地点请咨询相关县(市、区)纪委,具体选调名额及报名咨询电话公告如下:
1、桃城区纪委5名,报名咨询电话:2810658,桃城区公开选调公告(点击下载)。
2、冀州市纪委5名,报名咨询电话:8612003,冀州市公开选调公告(点击下载)。
3、武邑县纪委2名,报名咨询电话:5715899,武邑县公开选调公告(点击下载)。
4、深州市纪委1名,报名咨询电话:3312243,深州市公开选调公告(点击下载)。
5、饶阳县纪委5名,报名咨询电话:7238670,饶阳县公开选调公告(点击下载)、报名表(点击下载)。
6、阜城县纪委4名,报名咨询电话:4622271,阜城县公开选调公告(点击下载)、报名表(点击下载)。
本《公告》由衡水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2014年11月11日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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