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深圳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招聘、选聘普通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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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深圳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招聘、选聘普通雇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4名、选聘普通雇员4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普通雇员公开招聘、选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选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公开招聘、选聘岗位条件
1、公开招聘岗位除符合上述岗位基本应聘条件和《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者须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报考辅助管理类普通雇员岗位,须持有A类或B类合格证);
2、选聘岗位须符合选聘岗位基本应聘条件、《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以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规定的雇员选聘基本条件之一,条件如下:
(1)应聘岗位属于市人事行政部门认定的本市事业单位当年度人才紧缺岗位的;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高级技师资格的;
(3)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
(4)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且为本市户籍人员配偶或符合随军条件的驻深部队军人配偶的。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10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大楼(1栋)1208办公室;
4、咨询电话:28333192;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见附件4);
(4)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法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法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本科学历为法学、研究生学历为非法学,还应具备法学专业的相应学位。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普通雇员公开招聘、选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招聘岗位须提交《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4、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
6、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7、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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