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陕西扶风县医疗机构招聘本科毕业生16名公告(2)
5.资格审查:由县纪委、人社局、卫生局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如遇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可在工作组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经本人签名后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请及时关注扶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科目和面试科目,两科均按100分命题。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科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方法为:笔试科目成绩占50%,面试科目成绩占50%。
笔试科目主要考核医学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对参加笔试科目考试的,笔试结束后,将笔试科目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定名次,分职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的全部进入面试。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所报考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参加体检人员如有疑议可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
(六)考察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扶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纪委或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在公示期结束后核发聘用通知书,签订定向招聘生服务协议书、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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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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