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长沙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长沙市公安局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市公安局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
十四、其他
1、报考单位咨询电话:长沙市公安局干部处:0731-82587748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信息技术部:0731-84413618
3、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公开招考部:0731-82563172
4、监督电话
(1)长沙市公安局纪委监督电话:0731-82587822
(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7
长沙市公安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7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