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4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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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40名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核准,本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进行专场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持有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14年11月19日前核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2014年11月19日前核发);
(三)具备本市户籍(不含高校学生集体户口);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具有自理日常生活,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4年上海市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自11月18 日起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发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2014年上海市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2)。
3、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0:00至24日18:00,报名网站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
4、本次招聘实行先报岗位后笔试。报考人员应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选择就近或交通方便的招聘单位,符合报名条件,以及适合本人工作的岗位。各招聘单位和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5、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面向残疾人招聘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残疾证号必须一致。
6、报考人员应对填报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对伪造、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7、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2月17日9:00至19日18:00,登录“21世纪人才网”,凭本人姓名和残疾证号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统一使用白色A4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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