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汉中市洋县招聘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招聘岗位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分别报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和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市人社局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同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县上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杨守奎同志任组长,韩雄同志任副组长,组织、人社、编办、财政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的各项纪律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徇私舞弊,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工作。整个招聘工作中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操作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916-8225890 0916-8212484
中共洋县县委组织部 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洋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洋县财政局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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