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3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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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35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校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政治 | 历史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科学 | 艺术(舞蹈) | 学前教育 | 合计 |
高中 | 1 | 1 | 1 | 2 | 1 | 6 | |||||||
初中 | 1 | 1 | |||||||||||
小学 | 9 | 3 | 1 | 1 | 3 | 3 | 1 | 21 | |||||
聋哑学校 | 2 | 1 | 1 | 3(特教1) | 7 | ||||||||
合计 | 12 | 4 | 2 | 1 | 2 | 1 | 1 | 4 | 3 | 1 | 1 | 3 | 35 |
二、招聘条件
(一)普通中小学招聘教师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
2、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3、所获荣誉或成绩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①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
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③六所部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且前三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年级段前30%者(由所在高校提供证明);
④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过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排名前三名的音体美专业人员(指本人获奖,且获奖奖项须与所应聘专业相符);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往届生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生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
(二)聋哑学校招聘教师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
2、特殊教育类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非特殊教育类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语文、数学专业须为特殊教育类。
所有报考人员均户籍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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