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四川南充顺庆区中小学教师招聘160人公告(5)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顺庆区教育局在本公告指定的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5、招聘学校、顺庆区教育局、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5141851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2268828(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0817-2810427
招聘条件及其他科目考试咨询电话:0817-2235950(顺庆区教育局政治处)
监督电话:0817- 2224939(顺庆区监察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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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顺庆区中小学校2014年12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顺庆区教育局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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