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招聘4名教师公告(3)
(四)公示、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2、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需求岗位,从而确定分配的工作单位。
3、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应历届人员须在聘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定海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dhedu.gov.cn/组织人事专栏);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dhrl.gov.cn/公告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 定海区教育局0580-2020553
监督电话: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2037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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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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