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奉化市卫生系统招聘77人公告(3)
五、注意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不设立网上报名。相关招聘信息、实施过程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等均在下列网站公布:1、奉化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fhws.gov.cn)、2、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fenghua.si.gov.cn)、3、奉化市人才网(http://www.fhrs.com.cn)。请报考者注意浏览,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二)报名考生户籍以2014年12月11日前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以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具有N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12月11日前,在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与报考职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累计满N年以上的经历。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N年以上**(或相关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原单位从事**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四)学历和专业: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条件以适合岗位工作需要为原则,并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专业条件要求相匹配,不强调专业名称字面完全一致。
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12月1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职位的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五)奉化市内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七)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事业人员的处理。
(八)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九)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局商市人社局解释(联系电话:88518080、88681510)。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监察局全程负责监督,监督电话:88588427。
(十)本次招聘不直接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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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化市卫生局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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