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凌海市财政系统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2)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主要测评应试人员与招聘职位相适应的能力和素质。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
体检由凌海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凌海市人社局会同凌海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人选,在锦州市人事信息网、凌海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为六个月。正式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流动。
本公告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注:2014年凌海市财政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主管机关无关,与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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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8日